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
类别 |
实施依据及条款 |
服务
对象 |
共同实
施部门 |
收费依据及 标 准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服务
类型 |
提供
方式 |
备注 |
1 |
县社科联 |
信息公开
(服务指南)
|
其他类 |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
无 |
不收费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根据有关要求即时公开 |
主动服务、依申请服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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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社科联 |
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成果评选 |
文化体育类 |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2014年7月通过)第三十八条:“建立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成果评价机制。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实施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
各镇办
县委宣传部
县教体局
县文化局
县文联 |
不收费 |
无 |
每年一次 |
依申请服务 |
直接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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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社科联 |
社会科学普及
(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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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类 |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2014年7月通过)第五条:“社会科学普及属于公益性事业。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八条:“县级以上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主要机构。”第十条:“社会科学普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法律常识;(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四)齐鲁文化等中华优秀文化;(五)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六)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其他社会科学知识。”第十一条:“社会科学普及主要包括下列形式:(一)利用报刊、广播影视、新兴媒体传播社会科学知识;(二)编写、制作、出版社会科学普及图书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三)利用场馆、常设展厅等公共场所和历史人文资源,建立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四)拓展社会科学对外合作与交流渠道,设立社会科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平台;(五)举办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研讨会、座谈会、宣讲、对话、展览、演出以及各类知识竞赛;(六)社会科学普及的其他形式。” |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
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 |
不收费 |
无 |
无 |
主动服务 |
直接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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